(提昇被害人法律權益公聽會)本會理事長擔任引言人
時間:2013年04月23日
地點:立法院群賢樓802會議室
吳宜臻委員、各位先進大家好
扭曲的人權主張是現實社會司法體制的悲歌,被害人的人權是上天賦與的基本權利,也是國家應給被害人的基本法律權利,常見人權團體高舉人權大旗,他們主張的人權是加害人無限上綱的人權,他們的主張没有被害人的公義。
我們的司法制度被害人的基本權利受到嚴重侵蝕,司法的公義「公道」「正義」當然也受到傷害。今天的公聽會主要是還給被害人在法律上一個基本參與的權利,伸張司法應還給被害人基本的權益,感恩各位百忙中抽空參與的熱誠,感謝27位委員的提案支持。
本案在101年結合近20位專家學者的寶貴經驗與智慧,經過四次的研討,終獲共識並得司法院刑事廳的支持,這期間吳宜臻委員吳大律師的關懷與指導,對於弱勢被害人的關懷,更是令人感動。有吳宜臻委員的支持有各位先進對於弱勢被害人的關懷,仍有許多關於被害人的法律權利需要改善相信在各位支持下,被害人法律權益的改善,勢必重現光明,法律公義必能展現。
報告人 :趙惟漢
社團法人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