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3年04月25日將召開「把執法公權力還給警察」記者會及座談會

討論提綱:

一、「太陽花學運」對「執法公權力」的影響?

二、如何確保執法公權力及其尊嚴?

三、如何規範執法自由裁量權問題?

四、針對網路引發的緊急性或偶發性集會遊行如何強化執法功能?

 

出席人員:高勢男(國家發展委員會參事

     劉嘉發(中央警察大學公關室主任)

     馬在勤(馬在勤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)

     許福生(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教授)

     劉承武(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)

     趙惟漢(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理事長)

 

主辦單位:社團法人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

執行單位:警察被害人權委員會、中華民國警察警聲會

時  間:103年4月25日  上午10時

地  點: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-1號(台大校友會館三樓B室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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