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3年05月23日「司法不彰 社會不安」記者會
日 期:103年05月23日(星期五)
時 間:早上09:30
一、捷運遊客何辜。
二、警員能力預算明顯不足。
三、民眾生命安全無法保障。
四、要這個政府何用。
所以死刑犯既然已三審定讞,就應該立刻執行死刑,才能使殘害無辜民眾生命的犯罪人和邊緣人知道警愓。
使殘害無辜生命的犯罪現象減少到最低則全民甚幸。
▲理事長 趙惟漢
▲(右)副理事長 劉承武主任檢察官
(中)理事長 趙惟漢
(左)警察被害人權委員會召集人 陳明怡
▲警察被害人權委員會召集人 陳明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