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3年05月23日「司法不彰 社會不安」記者會

日 期:103年05月23日(星期五)
時 間:早上09:30

一、捷運遊客何辜。

二、警員能力預算明顯不足。

三、民眾生命安全無法保障。

四、要這個政府何用。

所以死刑犯既然已三審定讞,就應該立刻執行死刑,才能使殘害無辜民眾生命的犯罪人和邊緣人知道警愓。
使殘害無辜生命的犯罪現象減少到最低則全民甚幸。

▲理事長 趙惟漢

 

▲(右)副理事長 劉承武主任檢察官
 (中)理事長 趙惟漢
 (左)警察被害人權委員會召集人 陳明怡

 

▲警察被害人權委員會召集人 陳明怡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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